字音、字形、语义、语境适用性四个维度,列举政务领域易混淆词语的混淆源及具体案例
来源:新闻中心 发布日期:2025-07-11
一、字音相同或相近导致的混淆
混淆源:同音字或近音字在口语中发音相似,易在书面表达中误用。
案例:
“权力”与“权利”:
混淆表现:将“国家权力机关”误写为“国家权利机关”。
辨析:“权力”指政治上的强制力量或支配力量,如“人大行使国家权力”;“权利”指公民或法人依法应享有的权力和利益,如“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”。
二、字形相似导致的混淆
混淆源:字形结构相近,仅偏旁或笔画存在细微差异,易在快速书写或排版时出错。
案例:
“审议”与“申议”:
混淆表现:将“人大代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”误写为“人大代表申议政府工作报告”。
辨析:“审议”指审查讨论,是人大代表对报告进行审查并发表意见的正式程序;“申议”并非政务领域规范用语,无实际意义。
三、语义相近但适用场景不同导致的混淆
混淆源:词语含义相近,但政务领域有严格的使用规范,误用可能改变原意。
案例:
“决议”与“决定”:
混淆表现:将“全国人大通过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”误写为“全国人大通过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定”。
辨析:“决议”指经过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事项,通常涉及原则性、政策性问题;“决定”指对具体事项作出的安排或处置,如“决定任命某人为部长”。
四、语境适用性差异导致的混淆
混淆源:词语在特定语境中有固定搭配,误用可能破坏语境的准确性。
案例:
“共商国是”与“共商国事”:
混淆表现:将“两会期间,代表委员共商国是”误写为“两会期间,代表委员共商国事”。
辨析:“共商国是”是固定搭配,指共同商量国家的政策和方针,“国是”专指国家大计;“国事”虽也指国家事务,但“共商国事”并非规范表达。
“人大代表”与“人民代表”:
混淆表现:将“全国人大代表”误称为“全国人民代表”。
辨析:“人大代表”是特指通过选举产生,出席人民代表大会的人员;“人民代表”是泛指代表人民利益的人员,无特定法律身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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